2016春运客运站车辆没有“春检”标的交警要处罚

14.01.2016  09:47

春运的脚步日益临近,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从1月10日开始省会交管部门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等车辆核发“春检”标识。只有贴上了“春检”标识的客运车辆才能参与春运。

根据安排,1月24日春运将正是开始,为确保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1月10日至3月31日,省会交管部门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核发、张贴“春检”标识。

目前,市区各个交警大队均设立了申领春检标识值班室,(值班室电话出字幕),值得注意的是,在申领"春检"标识之前,该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记录必须"清零",即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要全部处理,而且车辆的安全设施配备也要符合要求。

据了解,如果车辆要申领春检标识,除了对车辆本身有要求外,车辆驾驶人也有特殊要求。运输企业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且负有同等以上责任、记满12分或者有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不予核发“春检”标识;申领“春检”的车辆驾驶人没有接受交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宣传提示的,所驾车辆也不予核发“春检”标识。

领到"春检"标识后,驾驶人需要将其粘贴在车辆风挡左上角,以备执勤交警查验。春运期间,路面执勤民警会加强对没有张贴“春检”标识的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检查,并督促其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申领标识。

对未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从事运输的,交管部门将全部纳入缉查布控系统,逢车必查,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按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