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简报第1期
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8年1月5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明确了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汇报,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分别就人口识别、用地保障、政策资金审计等开展情况作了发言汇报。会议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
会议认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发改委、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调度、强化业务指导,各市县落实责任、攻坚克难,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在政策体系、任务落实、项目建设、后续帮扶等方面成效明显,搬迁群众总体是满意的,值得充分肯定。
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在认真听取有关单位汇报后,就做好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五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要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指导市、县完善搬迁对象台账,抓紧汇总确定全省搬迁规模,尽快把建档立卡、同步搬迁人口数定准定实,打牢易地扶贫搬迁的基础。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确保脱贫”的原则,根据人口识别结果,抓紧研究提出2018年实施计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这次调整后,绝不允许再出现大规模调整。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分散安置人员管理办法,督促地方认真落实加强分散安置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各地要对分散安置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政策宣传,从严控制规模,争取更多群众选择集中安置。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省发改委、扶贫办、住建厅等部门要指导市、县,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强化要素保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提高建设效率,尽早实现竣工“交钥匙”。对竣工待验项目,逐个研究调度,加快竣工验收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抓紧制定分配方案,在充分尊重客观规律、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力争春节前再分配一批住房。对计划开工项目,省发改委要督促各地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帮助办理审批手续,指导做好选址设计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开春后能够立即组织实施。对已搬迁入住项目,省发改委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抓紧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安置小区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强化后续帮扶。省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厅等部门要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同步谋划实施安置小区与产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抓好产业发展,增强群众可持续致富能力。省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要加强就业服务,搞好就业培训,让群众实现稳定就业。省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厅要认真研究后续脱贫办法,结合206个深度贫困村改造提升工程,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作用,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提高组织化程度,解决农产品销路。省国土厅要专题研究土地复垦事宜,督促市、县统筹做好旧房腾退、拆除、土地复垦等工作,对有复垦价值的,要出台激励措施,坚决拆除到位,提高土地级别,保障土地收益,按照一定比例用于群众后续脱贫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措施。省财政厅、发改委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省审计厅要全程参与,实施跟踪审计;河北易地搬迁公司要做到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物理隔离,确保资金专户管理、合法合规使用。省住建厅要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推广《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村庄民居规划导则》,对建设项目实行“四制”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强化现场管控,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省发改委、扶贫办要督促各地尽快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县乡村户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一户一档、要件齐备。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下沉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要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搞好统筹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形成协调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省发改委、扶贫办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认真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工作,聚焦五项考核指标(搬迁精准率、累计入住率、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累计脱贫率),提前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全力做好各项考核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