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人通过河北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向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获批后开展业务:(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