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明起可申请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每周四申报

10.09.2014  19:20

    □记者 韩蒙 制图 张润

    9月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保定市黄标车提前淘汰予以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各有关部门。明日起,每逢周四市民可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要求条件

    按照《方案》,可申请补贴的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机动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机动车。

    申请补贴的黄标车辆需满足五个条件:一是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所有人为个人的机动车;二是车辆号牌种类为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且符合黄标车标准;三是黄标柴油车需在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黄标汽油车需在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四是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五是在2015年5月31日前办理黄标车提前报废手续。

    《方案》明确,下列车辆均不可享受提前淘汰补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无法向回收部门交实物的黄标车;可享受中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