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禁止房产“捆绑销售”【长城时评】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2016年01月06日,京华时报)
据相关报道,我们不难发现,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下滑的态势,另还有不少中国人到海外去买房子,现在中国公民已经是纽约、悉尼、伦敦等地最大的海外顾客群体了,当地房价随之被明显抬高。一方面,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国内大量资金涌入海外。这个现象是相当令人担忧的。
在此形势下,政府持续发力,推出很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2015年3月全国两会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之后,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提出要盘活存量,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务院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管理办法。长期以来,在中国,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
令人欣喜的是,时隔多日,政府再次发力,国家工商总局明文规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禁止捆绑广告,涉及价格必须明码标价等一系列条文。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一举措最直接的受益人就是老百姓,另外,对房地产市场也起到了调控的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明文规定禁止商品房“捆绑销售”正当时,这何尝不是迈开了“居者有其屋”的又一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住房既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又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宏观调控的同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这样在力求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同时又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事实上,政策好不好需要群众来点赞,社会呼吁什么样的政策也需要群众来献计。我们呼唤这样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