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对微博“假强奸”,要有真追责

09.10.2014  11:59

    10月7日凌晨,南宁某网站官方微博转发一张图片,内容为:中央一台于晚间新闻报道了广西大学男生宿舍强奸案。当日,该微博被转发、评论数百次,其中众多网友质疑其真实性。为此,南国早报记者向广西大学保卫处及其辖区派出所求证,回应称该事件并不属实。(10月8日 《南国早报》)

    赤裸裸的画面,在配上“遭遇学长强暴”“我希望他能对我负责”这样的悲情解说,说实话谁看到都会血脉偾张,都会用转发、吐槽、持续围观,来声援一下“可怜”的受害者。然而,让人诧异的是,这张图片竟然是网友PS的“玩笑之作”。显然,公众再一次被忽悠,有人在用消费正义感、同情心的方式,在刷自己的知名度、曝光率。

    说实话,微博“强奸”这样的假新闻,公众并不陌生。在立二拆四、秦火火“大热”的时代,杀死外星人的荒诞图片、雷锋生活奢侈的泼脏水式谣言,曾经满“”飞奔,令公众饱受其扰。随着国家网信办“七条底线”、“微信十条”等网络“防火墙”的出台,以及立二拆四、秦火火等网络炒手的锒铛入狱,网络才得以净化。可没想到,刚得到片刻的安宁,微博假强奸又死灰复燃,试图搅乱网络。

    当然,微博“假强奸”的发起者,可能不是一个炒家。但殊途同归,即使是在恶搞,其造成的危害是一样的。试想,假如有人借着这个“由头”,给某位大四的学生泼脏水,会不会产生意外伤害?这样的假新闻经历多了,当看到一个陌生人的求救微博,你还会施以援手么?其实,当假消息海量转发,必然会变得无序、不可预知。也必然会染黑我们的网络家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法制社会,法律是每个人都不能碰的红线。网络虽然看不见,却是现实的延伸,因此对逾越底线者,也要给予严惩。就本案而言,有关部门不能批评教育了事,微博“强奸”事件,一旦核实属于谣言,并且转发超过500次,就应该严厉追责。也只有形成警示效应,才能够“净网”,让我们的精神家园和谐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