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法院: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25.06.2014  18:05

      昌黎法院切实加强与人大的联络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该院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办理时间上要优先,办理人员上要优秀,办理结果上要优质。办理中,凡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可行的措施,抓紧解决;对因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事实求是地作出说明和解释。该院注意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发现和纠正倾向性问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各项审判工作,并将改进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

      该院热情接待人大代表来访,认真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电。对人大代表来访事项可立即解决的,要求有关部门立刻解决。对人大代表所提事项不属法院工作的,积极做出解释并提供帮助。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来电(电话、电传、电子邮件),该院进行逐件登记,送有关领导阅批,并交办代表关注的事项(案件)列入督查事项,认真办理。

      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案件,并在审判法庭旁听区第一排设立人大代表旁听席。庭审结束后,邀请人大代表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案后应及时向代表反馈裁判情况和结果。此外,该院还通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审判工作、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书信往来、登门访问等活动,向人大代表宣传和汇报工作,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