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间庭审实录:男子排演“功夫戏”骗钱

15.12.2015  12:21

12月8日,桥下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勒索诈骗案,要说起被告人,那真是把聪明劲儿使过头了!

被告人杨某,1983年生,石家庄市行唐县人,小学文化。

那么杨某做了什么,被公诉机关予以起诉呢?原来在2011年,被害人张某与某停车场负责人李某发生纠纷,当年4月,被告人杨某伙同其他两人,以帮张某出气为名,来到李某的停车场,结果没有找到李某,但是遇到了停车场员工郭某,于是杨某三人围住了郭某。

在围住郭某后,被告人杨某突然灵机一动,给了郭某200元,提出要郭某配合他演一出戏。

于是,郭某配合杨某等人演了一出戏,杨某佯装一动手,郭某便装作被打倒在地,以此来蒙骗身后观察情况的张某。

在合伙给张某演了一出戏后,杨某便通过中间人,向某索要4000元报酬,事后杨某分得2500元,另外两人各分得500元。

拿到钱后,杨某等人前往ktv唱歌,唱完歌后分得钱最多的杨某,却要另一名同伙买单,这引发了该同伙的不满,向张某进行了揭发。随后感觉自己受骗的杨某选择了报警,杨某也被警方抓获。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