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设区市建成区 明年底基本淘汰10吨/时燃煤锅炉

13.11.2014  10:41

本报讯(记者庞超)近日,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这意味着,全省所有设区市在明年底将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根据《方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20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提升在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水平,10吨/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开展烟气高效脱硫、除尘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