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合作时报》头版:河北省社与高碑店新发地市场合作共建

08.01.2015  00:33

推动小规模合作社与大流通市场的有效对接

        本报1月6日讯  为引领农民合作社进驻市场,助推河北现代农业发展,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抓住机遇,与北京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密切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已经有保定、石家庄、张家口、衡水、沧州、承德等8个设区市以及定州、辛集600多家合作社到园区实地考察,其中163家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签订车位租赁协议,92家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签订名特优落地协议。

        北京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是河北省承接北京产业转移的重要项目。2014年以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实施综合改革,把推进经营创新和组织创新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各类农民合作社抱团闯市场,推动小规模合作社与大流通市场的有效对接。在招商工作中,河北省社与新发地高碑店市场坚持“自愿、互利、共赢”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合作社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市场化运作、社会效益优先”的思路,优势互补、共推合作。

        一是建立联合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2014年8月25日,在高碑店新发地组建河北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新发地服务中心,引导、组织、服务农民合作社进入市场,解决合作社进驻市场的后顾之忧。

        二是设立交易专区,提供优惠政策。在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蔬农产品交易专区,对于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第一年进门费、场地费全免,每摊位只缴纳诚意金1000元,第二年起仍享受较大幅度优惠;在河北省名优特农产品交易专区,第一年免租金,缴纳诚意金1万元,第二年按照每平米1.1-1.2元租金缴纳,租期3年,期满优先续约。

        三是有序组织对接,招商工作扎实推进。目前,13个县的县长亲自带队考察市场,明确要求设立驻高碑店新发地办事处,由县供销合作社引领全县农民合作社进驻市场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2014年12月2日,保定市政府在高碑店新发地召开现场会,由供销合作社、农业局、林业局联合负责组织合作社入驻市场。截至去年11月底,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以及定州、辛集600多家合作社到园区实地考察,其中163家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签订车位租赁协议,92家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签订名特优落地协议。

        (范雪梅    马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