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河北省将对“三小”实行登记和管理

22.05.2016  22:38

3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对“三小”的登记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7月1日起,我省将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对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的统计,我省“三小”食品经营者有22万户。主要分布在农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经营者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食品经营条件简陋,食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3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对“三小”的登记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7月1日起,我省将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对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检验,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三小”的生产的原料要登记要记录,从哪里进来的销售到哪了,经营户要索证索票,出现问题便于追溯。条例里面规定了,从事三小经营的,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悬挂你的登记证,小摊点是备案卡,要公布你的健康证,对你生产的食品标注哪生产的有效保质期 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可以举报12331,流动的摊贩由城管部门取缔。这次人大的法规在监管体制上捋顺了,法规制度上统一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和标准明确了,对下步的监管各个部门咱们履行监管职责,不履行职责怎么办,都有严格详细的规定。所以对三小法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保护我们河北省饮食安全起到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