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2月5日起停收燃油附加费

03.02.2015  14:58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下调5个月之后,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春运期间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据了解,厦航、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至0元,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此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连续5个月下调,最近一次调整日期为2015年1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征收标准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为30元。

    业内专家介绍,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主要和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有关。进入2月以来,航油采购成本已降至3782元/吨,低于4140元的起征标准,因此航空公司停收了燃油费,为旅客出行带来重大利好。

    历史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2009年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原因也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去年春运期间,国内航线燃油费正处于高位,当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民航业内人士表示,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收的开始日期(2月5日)是指出票日期,旅客如果在2月提前购买3、4月间出行的机票,不但能抢到淡季低价,还能享受免征燃油费的实惠。(记者翟开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