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我市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05.12.2017 13:41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省、市及各县(市、区)1392个部门、单位,6458名工作人员,在各地分别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省市领导董仚生、马兰翠、许宁、刘凯、郭运兴、楚行宇、刘胜、闫纯锴参加了宪法日活动。
在省会法治公园,省、市270个部门、单位和团体,1200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各个部门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和和维权帮助等服务,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在现场记者注意到,市公安局普法人员针对百姓遭遇诈骗和市总工会针对职工维权、农民工讨薪开展的咨询和帮扶活动受关注比较多。
今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弥补了我市轨道交通法规方面的空白。在活动现场,市轨道公司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宣传手册,帮助大家了解乘坐地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法规。
活动现场还增加了“普法大世界”、法治文艺节目演出等内容,集中展示原创法治文艺取得的成果。通过普法互动活动,在轻松愉快氛围中现场群众热情高涨,学法、问法的群众络绎不绝。
让群众亲身感悟宪法,努力把宪法精神浸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我市21个县(市、区)也在本地设立了分会场,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向咨询群众宣讲宪法、土地流转、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全方位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据统计,参与单位共计1122个,接待和服务4万多名群众,发放142.5万份普法资料。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05.12.2017 13:41
故
事
我省法院系统“国家宪法日”活动有声有色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法院
市公安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