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残害妇女的暴行与性奴隶制度
抗日战争胜利70年了,而民族的伤口依然裸露,留在人们心灵上的创伤仍远远没有愈合。最痛的点无疑是残害中国妇女的暴行与日军性奴隶制度,可以说抗战中日本军人对中国妇女犯下的罪恶滔天,也是二战中最丑陋、最肮脏、最黑暗的一页。时至今日,日本一些政客还常常顾左右而言他,用人口贩卖代指暴行的“模糊”表态,更使得这份罪恶无比丑陋。
恩格斯曾说过:“谁都不能对抗历史,因为历史是绝对权力。”是啊,事实就赫然地摆在那儿了。全面侵华战争后,日军所到之处,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有大量强奸事件发生,被害中国妇女难以计数。1937年11月,日军占领苏州后,强奸中国妇女1320人,还把230多名妇女驱赶到一个大宅院内,供其将校级军官集体奸淫。12月,日军占领扬州时,仅19日一天就强奸中国妇女350名。12月21日,日军指挥部宣布“自由活动”,又有千余名妇女被日军官兵强奸。随着侵华战争的扩大,性暴行也剧增。在南京对中国妇女的强奸罪行达到了顶点。当时在南京的欧美人士,用日记、照片、电影胶片真实记录了日军兽行。粗略估计,南京遭受凌辱的妇女超8万人,其中6.5万人被杀害。东京审判确认,仅占南京后的6个周内,就有2万起强奸事件。日本老兵冈本健三回忆:“强奸事件也不是谣传,而是实有其事……上级说,如果干了那种事就应该当场把女人杀死。”
没有最残暴,只有更残暴。比遍地强奸更让人发指的,是日军的慰安妇制度。“用中国女人做‘慰安妇’,会抚慰那些因战败而产生沮丧情绪的士兵。”出于这样的政治目的,侵华日军设了大量慰安所,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日军的性奴隶。这一行为是有组织、有计划、最残暴的战争犯罪,是对人道主义的粗暴践踏。日军通过强掠、骗征、俘掳女军人等方式获取慰安妇。二战中,世界各国至少有40万妇女成为日军性奴隶,受害者涉及中国、朝鲜半岛、东南亚各地、日本和少量在亚洲的白人妇女。其中,70%是中国妇女,她们遭受了旷古未有的屈辱和苦难。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军强征妇女充当性奴隶的罪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从维护人权的立场出发,中国、韩国的受害者与来自包括日本在内的其他国家的正义人士向日本政府提出了讨还公道的正义要求,并且得到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