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上阵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无人机上阵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1月20日至年底省会行人和骑车人交通违法都要罚款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文明形象,优化省会城市交通环境,省会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1月20日起至年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三轮车违法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本报记者 孙会芳
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全覆盖
针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无序通行的问题,省会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依法处罚。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30元罚款;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则通行的,处以10元罚款;不服从交通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元罚款;不按规定载物的,处以10元罚款;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处以30元罚款;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10元罚款。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5元罚款;不服从交通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不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处以30元罚款;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0元罚款。
“三车”:对“三车”(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上路行驶及三轮车非法营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按照拼装车处理,同时给予驾驶人500元罚款,收缴“三车”并强制报废。非法营运三轮车,由市交通运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机动车:乱停乱放(包括侵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等)以及随意变更车道、加塞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创建50个文明交通路口
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集中整治、分批滚动”的原则,分批次对位于主城区主次干道或紧邻商业大街的50个城区主要路口,进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每批次整治行动选择10个主要路口,每批次整治行动持续2个月,5批次全部滚动治理一遍。之后,整治行动进入巩固治理阶段。50个路口全部落实非机动车、行人治理措施。在分批整治的同时,主城区四个交警大队每周再额外选择一个路口,进行集中整治,每周同步开展两至三次集中治理行动。
整治期间,对于发现的非机动车、行人随意穿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同时,通过视频巡控、无人机巡视、执法记录仪摄录、移动设备摄录等,对非机动车、行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尤其是对带头乱穿马路、闯红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或暴力抗拒、阻碍执法的当事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推送至新闻媒体或利用街头LED屏幕、交警微信平台等予以曝光。
持续压缩“三车”出行空间
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全面禁行、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突出加大对三环以内特别是客运站、火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三车”的管控力度,全面严查违法上路“三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根据拼装车、报废车处理规定,定期对查扣的“三车”进行集中拆解、销毁,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让群众清楚地认识到“三车”无路权问题,打消使用和购置念头。
强力整治机动车违停行为
石家庄市治堵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市区公共道路停车场改革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将逐街逐路对道路停车场进行清理核查,严厉打击公共道路停车场违法违规行为;对私搭乱建岗亭、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与物价、城管、治安部门进行联合治理。
公安交管部门将以“四横六纵”主干道为重点,严查机动车违法停车、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占压盲道等违法停车行为;对于违法停放的车辆,一律顶格处罚;在槐安路、二环路、和平路等辅路入主路、主路入辅路路口机动车加塞抢行、随意变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发生的路段,以及违法停车集中的路段,加装电子自动抓拍设备,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
全面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对主城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以及人车分离设施的设置情况、标志标线施划完整情况以及信号灯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进行整改。
一是调整设置交通护栏,实现各行其道。对市区内机非隔离交通护栏进行加装调整,使机非隔离交通护栏延伸至斑马线、分道线,实现机动车道完全封闭;在主干道的非机动车与人行道之间增设硬性隔离设施,杜绝机动车在非机动车违规停放或借道行驶。在行人翻越护栏现象比较集中的地方,对现有交通护栏进行合理调换,发挥护栏的物理隔离作用,减少行人翻越交通护栏的现象。
二是全面规范非机动车、行人标志标线。对市区标志标线缺失的路口、路段,组织人员进行施划和整改,确保全部达到标志标线齐全的文明城市标准。
三是增设人行信号灯、调整信号灯配时比。对市区人行信号灯设置和配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凡需要增设人行信号灯的路口,一律增设;同时根据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性要求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需求,尽最大可能优化信号灯配时。尤其对于行人在一个信号灯时长内无法正常通过的大路口,要逐一进行调整。
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
教育部门将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力度,并由学生影响家长养成规范停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不断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同时,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组织学生家长开展“拉车门、送学生”活动,净化校园门口的交通秩序。
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加强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学校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安排宣教民警进入校园,对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出行的法律意识。
新闻媒体将对各种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不断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现代交通理念。
省会文明办还将牵头组织、全面协调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月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新闻
背景
机动车井喷式增长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到2015年12月31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321437辆,其中注册在个人名下的机动车为2063085辆,其中载客汽车1640210辆,全年新增机动车348057辆,月均上牌29005辆,日均上牌954辆(一年按365天计算)。
到2015年12月31日,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2668234人,全年新增驾驶人273282人。其中,男性驾驶人1925886人,女性驾驶人742348人。
2015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54起,其中死亡279人,受伤333人,直接经济损失150.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0.2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下降32.84%。其中,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占24%,未按规定让行的占10.57%,逆行的占4.40%。
2015年度全市十大违法行为
1、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1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50%的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