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执法检查的通报
20.06.2014 15:1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要求和我省年度工作总体安排,5月20日—27日,我厅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关于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河北省县域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我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年度工作安排开展的一次全省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承诺制及各市区特别是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个,其中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20项。检查中,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18个在建项目下发了隐患通知书;对扬尘治理问题突出的14个在建项目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按照省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要求,将停工项目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总体来看,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春节、“两会”以及节后大面积复工等特殊时期,采取了许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严把工程开(复)工关口,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
按照省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要求,各市在基本保持去年治理效果的基础上,治理工作常抓不懈,稳步推进,一些市还在扬尘治理工作上不断创新,如邢台市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整合机构职能,按照“重心下沉,服务前移”的工作思路,全方位抓治理提升,专门成立了5个扬尘治理综合执法大队,局主管领导亲赴现场抽签选定工地打分排名,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从重处罚,每月综合排名最后的扬尘队队长、队员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岗位;唐山市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告知书》,明确了施工单位自查,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安监机构现场检查的三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保定市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治理施工扬尘,在部分建筑工地安装了PM2.5,PM10检测仪,并与市安监站联网,加强对施工扬尘的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衡水市高度重视典型的标杆和示范作用,大力挖掘培养扬尘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水平的整体提升;辛集市从资金投入着手,严格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扬尘治理的需求;华北石油管理局重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对施工主体各层窗口采用密目网封闭,防止造成扬尘。
多数县(市、区)能够按照《河北省县域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吃透精神,认真谋划,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积极筹划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多措并举,抓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其中,《15条措施》落实比较到位的县(区)有邢台市隆尧县、石家庄栾城县、保定市定兴县、唐山滦县、秦皇岛抚宁县、张家口宣化区。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中还发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上责任落实不到位。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县域工程安全管理相对市区普遍较差,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平普遍低于市区工程,部分县域工程在落实扬尘治理《15条措施》上标准低,执行力差,进展缓慢。
(二)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存在施工方案编制与现场实际脱节,不能指导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三违”现象突出以及安全管理资料较乱、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个别现场裸露土方覆盖不严。
(三)个别监理单位资料不规范、不齐全;不能履行监理责任,在对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批等方面把关不严,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拆)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没有旁站监理。
三、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省即将全面进入暑期汛期,这个阶段也是高处坠落、触电、中暑等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手段全力抓实抓好。
(一)要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严格落实各种标准、规范。在此次全省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查漏补缺,真抓实干,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担当起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各市要切实加强对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县域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对于此次检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各级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安全管理薄弱、扬尘治理较差的施工现场,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四)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加强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特别是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不断提高现场资料管理水平。
(五)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施工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通过“打非治违”,惩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附件: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停工项目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0.06.20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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