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施工单位当年两次因扬尘受罚 6个月内不得竞标
石家庄市发布《办法》促全过程无尘化施工
施工准备、土方施工、工程主体施工、装饰施工、室外工程施工等十个方面均要严格遵守无尘化施工。昨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关于《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全过程无尘化施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要求,新开工工程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无尘化施工;在建工程按本办法要求分步实施,通过改进完善达到无尘化施工要求。
针对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无尘化措施,《办法》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工程主体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每月清理维护,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再进行清扫,集中密闭堆放在楼层内。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撒、严禁现场焚烧、严禁建筑施工现场熔融沥青。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防止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在施工准备阶段,要求工地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施工大门及现场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沿道路两侧安装喷淋设施,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保证路面无浮土,清扫时不起尘。
土方施工阶段要严格按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要采取洒水、喷雾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遗撒等措施。施工现场存放回填用土应集中堆放,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将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基坑回填时必须及时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此外,《办法》还针对装饰施工、木工机械作业、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拆除工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无尘化措施要求。
同时,《办法》指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计入诚信档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施工单位6个月投标资格。拒不整改的,属本地企业的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属外地企业的清出石家庄建筑市场。(记者 郝子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