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并轨城乡居民医保

25.01.2018  02:20

  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从2018年起,新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并轨运行,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各族群众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不再有城乡差别。

  并轨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使用范围从原有不足1500种,扩大到近3000种;原城镇居民政策里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患大病后经济负担有所减轻。14个统筹地区实现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定点医院增多,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扩大,看病更方便;报销药品种类增多,农民看病花钱更少;报销比例更高,报销上限提升;参保门槛降低,受益人群更多;实报实销,不用个人先行垫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