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滋嘉鲤北区新旧物业更换 难道要交双份物业费?
最近,省会桥西区天滋嘉鲤北区的业主有点茫然,小区换了新物业,可由于交接期过长,老物业在撤离前也收了一部分费用,这该怎么结算呢?这事还真有点麻烦。
李女士电话中说,去年8月份,新物业还没有正式入驻天滋嘉鲤北区之前,她向老物业河北金森物业公司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时间从2014年8月份到2015年8月份,去年10月份,新物业石家庄深恒基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在今年5月份,李女士和一些居民接到新物业的通知,要他们及时补交欠缴的物业费。
记者调查得知,自去年5月份开始,深恒基物业公司就开始和天滋嘉鲤小区业委会进行接洽,可由于业委会正和老物业打着官司,为避免纠纷,深恒基物业暂时撤离小区。2014年10月22号,法院对于小区业委会和老物业之间的纠纷出具了判决,至此,新物业深恒基公司正式入驻小区。
可实际上,部分业主交费都是发生在去年5月份之后,包括反映人李女士,可对于这些新物业为什么不予认可呢?
对于广大业主来说,由于新旧物业的更换时间比较长,业主究竟以哪个时间点作为界限结算物业费呢,记者为此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记者随后联系了小区所属的东华街道办,工作人员解释称,早在2014年7月份,东华街道办联合辖区住房保障局就发了一份告知书,目的就是防止新旧物业交接期间出现大的经济纠纷,告知书显示:由于小区和原物业案件正在审理期,这段时间小区由原物业继续提供服务,但物业费应逐月收取。可实际上,旧物业不仅没有听从政府安排,还一次性收了业主多个月份甚至全年的费用。
对于现有的费用纠纷,东华街道办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天滋嘉鲤北区的辖区居委会也多次督促新物业尽快理顺交接账目,并就交接期间业主的水电暖等事项做出明确说明,给业主一个明确说法,把这些遗留问题解决好物业服务才能步入正轨。
居民享受服务需要掏双份钱,不公平!物业提供了服务,没拿到钱,似乎也挺憋屈!但是我觉得,新旧物业更换,应该是两家公司之间的事儿,包括遗留问题、账目的交接也应该由两家公司来协商解决,把居民们扯进来,拿不看通知说事儿,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