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深改攻坚进行时】新一轮财税改革着眼长远稳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体制改革扮演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角色,更是今后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目前,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稳步推进,效果初步显现。
这几天,河北省财政厅正在紧张有序地组织省级各部门开始新一年的预算执行。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的2016年政府预算文本,和往年相比有了很多新变化,而最大的变化,就是预算越编越细。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是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先行突破口。在这部“经济宪法”的约束下,国家账本越来越厚,原来一本账变成了四本账,政府的所有收入全部晒在了阳光下。与此同时,政府支出的“绩效”更受重视,经过对上一年预算项目的审查和绩效评估,今年河北省就砍掉了8亿多元绩效不高的项目。
在打造阳光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的同时,更合理的税负体系也在构建当中。目前已经在全国大部分行业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减少了生产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到2015年9月底,累计减税5510亿元,有效促进了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
从事大宗商品资讯服务的卓创集团,此前在扩张规模和创新发展,这两个不同的发展战略上一直难以抉择。而新的税制给了他们创新的底气。买设备、开发新系统,这些创新方面的投入都能够在纳税环节进行抵扣,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
2015年,企业仅在研发方面就投入600多万元,是前几年的总和。现在,他们研发的新产品,对海量数据的处理更快捷,只需几秒就能计算出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的实时变动。
虽然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但是越往前走,改革的难度也越大,从今年起,财税体制改革将进入攻坚阶段。
如何破解改革难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
下一步,我国将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