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把握好“五个有序”
王春蕊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强调,要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的要求,从河北发展实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明确方向、制定措施,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意味着,以人为本、绿色、生态、低碳、循环可持续成为我省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方向。
近年来,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自“十一五”以来城镇化率以年均1.3个百分点的幅度增长。但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多重影响,我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仍然不高。据统计,2013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8.12%,低于53.73%的全国平均水平。今年4月印发的《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实现这一目标,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把握“五个有序”。
一是更加注重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融入的有序。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强调,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这里的有序,首先强调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要有先后之分,优先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民工的市民化,而不是强调进城人口的全面同步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这就要求人口城镇化目标对象瞄准的是特定群体,即是以在城镇就业定居时间较长、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群体,或者是有意愿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要将这部分群体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其市民化进程。对于有意愿但尚不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则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其市民化能力,分批逐步转移。
二是更加注重人口城镇化中空间规模的有序。这里的有序,主要强调不是盲目地引导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是应考虑城市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不同类型的城市流动定居,达到一种空间的和谐。从河北情况看,只有 石家庄 、 唐山 、 邯郸 、 保定 4个设区市人口规模超过100万,其他7个设区市的人口规模相对较小。据调查统计,我省农业转移人口中有57%的人进入了县城,20%左右的人进入小城镇,约20%的人进入了中心城市。应从这一实际出发,探索总结农业转移人口流向的规律性,科学规划不同类型城市人口流入规模,并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布局,做强做大城市产业支撑,并辅以相应的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跟进,优化农业转移人口流动的空间规模和布局。
三是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过程的有序。城镇化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有限性,决定了农业转移人口融入过程的渐进性。近年来,我省城市建设水平和经济聚集能力都有了明显提升,但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仍然不强,城市各项公共服务覆盖的范围依然有限,提供的公共产品水平和质量仍然偏低,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大多数进城农民的需求。另一方面,以“重”为主的产业结构,压缩了农民进城的就业空间。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实践证明,城镇化必须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做基础,相应的产业做支撑,才能吸纳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第三产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我省目前二产比重偏重,三产比重偏低,尚未形成有利于吸纳农民进城就业的产业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尊重经济发展规律,把握节奏和节点,做到顺势而为,水到渠成。
四是更加注重城镇化中户口迁移涉及的城乡权益转换的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还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没有体制障碍和后顾之忧。目前,我省的城镇落户条件在全国来说应该是宽松的,改革的关键是如何让进城农民“留得住”、“过得好”,享有与市民一样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福利。这需要统筹考虑,合理设计农民工市民化中的各项权益关系转化机制,避免出现农民进城不能就业、没有住房的现象发生。科学设计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土地、宅基地等各项权益的转化机制,让农民带着更多权益进城,是有效推进城镇化的一个重点。
五是更加注重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服务的有序。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不仅要注重如何让进城农民合理有序地融入城市,还要注重城市如何去吸纳农民进城。因此,在城市发展方面,要高水平、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全面协调大中小城市的空间布局,改变一味追求规模和速度的摊大饼式的建设方式,转向以完善城市产业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和文化传承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的吸引力,提高城市的带动能力,使农民愿意进城定居。在城市管理方面,要建立精细化、人性化、智慧化和高效化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对人口流动的动态管理,为进城农民提供及时、周到、热情的服务。城市管理者要加强对进城农民的人文关怀,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为进城农民在城市更好地就业和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