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0〕24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保证我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顺利实施,我厅研究制定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监察厅、卫生厅、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保证我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监控实施方案(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5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监控机制建设氛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河北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市、县级的《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确定廉政风险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10月15日)
1 、对建立新农合制度以来的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坚持重在教育、重在规范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逐项认真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取得整改效果。
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在2010年8月20日前完成,自查及自纠工作结束后,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2010年8月30前将全县(市、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要在2010年9月10日前将本市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
2 、 汇总、编制《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 一是形成本单位职权目录,制定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明确监控重点,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统筹补偿政策制定、新农合基金运行监管为监控重点;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以规范基金管理措施,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畅通信访受理渠道,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为监控重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绩效考核,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监控重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明确的监控重点、基金运行流程图确定的各个环节及自查发现的问题,找出风险点,进行风险排序,实行分级管理。三是汇总、编制《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
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编制的《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要于2010年9月20日前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各单位《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分析、汇总后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的分析、汇总工作,并编制市县级经办机构和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分级监控目录》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三阶段:建立预防规则,严格按规则运行。(2010年10月16日至2010年11月10日)
1 、 建立监控平台,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会议纪要制度,基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制度 。2、编制《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大力推进规则的落实。 从明确监控责任、规范运行程序、建立预防机制、开展风险警示等方面,编制《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逐级签订“新农合基金运行廉政风险承诺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权力依法按流程行使。
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编制的《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要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县《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分析、汇总后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于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市《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的分析、汇总工作,并编制市、县级经办机构和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规则》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2010年11月30日)
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采取工作汇报会、单位间互查、组织专家组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辖区内新农合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检查、总结工作,并形成工作总结。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要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的工作总结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
(二)加强工作督导。 为推进监控机制建设,省卫生厅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督导组,对监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根据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