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凌晨”行动 “亮剑”涉民生案件成效显著

20.08.2014  18:49

      自“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自2014年8月起,新乐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凌晨行动”,经过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已执结案件13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精心组织,形成执行合力。对开展这次专项执行活动,该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要求全院干警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群众满意这一根本,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同时,他们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活动中,执行局作为重点责任部门,合理搭配执行力量,逐案制定执行方案,逐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认真排查,确定重点执行范围。该院把自2007年至今未结的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职工的劳动债权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申请人为老、弱、病、残人员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因权利不能实现,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案件纳入涉民生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统计,共排查出各类涉民生未结案件97件,分别予以登记造册,确定承办人,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执行案件。

      三、凌晨行动,努力提高执行效率。由于大部分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都没有稳定工作,很多都是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或居住在城镇的打工族,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很难查到他们的下落,为此,新乐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凌晨行动”,要求执行干警每天早晨五点之前行动,深入被执行人家中查找被执行人,尽可能在他们外出务工务农前找到其下落。通过“凌晨行动”,已将三十多名难以找到的被执行人“”在家中,已有十多名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四、依法执行,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要求每一名干警在执行中要尽可能将法律措施用足用尽用活,努力维护好国家法制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运用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公布失信名单等措施予以制裁;对于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弱势群体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强制执行,行动中,该院已对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将8名有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