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三延伸”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15.09.2014 18:40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向前延伸——“大走访”,主动上门事前服务。行政审判法官到行政机关“大走访”,上门座谈调研,为行政机关当“法律参谋”,努力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减少“官民纠纷”。
二是向外延伸——“诉讼外”,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对于属于行政争议应当立案的案件,在立案前,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提出化解的方案与建议,力促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于诉前化解行政矛盾。对于部分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释法明理工作,尽力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矛盾争议。
三是向后延伸——“提建议”,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注重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该院将司法建议作为延伸服务的重要举措,积极采取个案建议与类案建议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归纳、总结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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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2014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