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乐市对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14.10.2015  15:27
  2015年10月12日,市安委办组织安监、住建、质监、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发改、教育、电力、天然气公司等部门联合对餐饮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分别对孔府酒家、新乐市医院餐厅、新乐市一中餐厅(正佳餐饮公司)、新乐市实验学校餐厅、新乐市长寿液化气站等5家单位进行了检查。
  通过联合检查组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4项。主要是:1、用气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2、液化气钢瓶无检验检测合格标志,管线使用PVC管敷设。3、用气场所无警示标志、无应急电话、无相关应急演练。4、用气管线周围堆放杂物。5、地下室设食堂且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6、操作间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等。
  对于以上问题检查组要求:1、住建、消防大队、发改、质监、市场监管、教育要根据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文书,并督促企业认真抓好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委办。2、消防大队、住建、市场监管、教育要提高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检查次数,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有整改复查并形成闭环管理。3、要加强餐饮场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