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乐市对分包企业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08.09.2015  15:33
  2015年9月3日至4日,新乐市安监局共分8组利用2天时间,对分包的危险化学品、市属重点一般行业企业、涉氨、涉尘企业共计52家企业,就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结束后复产复工前督导。经查,企业全部处于停产壮态,主要负责人带班值守且人员充足,在岗情况良好。
  督导组要求:1、各企业要制定停产方案、检维修方案、复产复工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种方案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企业所在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方可复工。复工期间加强现场人员监护,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2、所有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危化企业,一律不得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试生产)并安排专人落实长期停产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制定长期的停产方案,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3、加强停产期间的值班值守、保证人员,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足应急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