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5利剑斩污”重点打击九类环境污染犯罪
导语:日前,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环保厅、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法院联合召开“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此次由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在河北环保史上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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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九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2.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3.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4.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5.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为逃避监管,故意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致使采样和监测数据失真,或者对数据、应用程序进行破坏的;
6.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恣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
7.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被责令停止建设、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8.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保、公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9.其他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3起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河北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发起“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3起,其中大部分是涉及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电镀、化工企业,以暗管排污的小工厂、“黑作坊”为主,也有一些披着合法外衣的有资质的企业。
2013年11月到2014年5月、2014年10月到2015年4月,先后启动两次“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在“2014利剑斩污”行动中,河北将大气污染案件、污染重点区域、重大污染案件作为这次行动打击重点。尤其针对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的全国性难题,河北抽调骨干力量予以重点突破,石家庄、邯郸等地相继查处大气污染治安案件20多起,行政拘留35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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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曝光10起环境污染和5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件
2015年5月18日,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通报了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破获的10起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和5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件。
10起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石家庄市石某某等污染环境案、承德市谢某某污染环境案、张家口市包某某等污染环境案、唐山市杜某等污染环境案、廊坊市纪某某等污染环境案、保定市安新县管某等污染环境案、沧州黄骅市杨某污染环境案、衡水市景县区域性非法电镀“黑作坊”污染环境案、邢台市威县“7.17”重大环境污染案、邯郸市邱县崔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5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件分别为:唐山市古冶区某化工厂大气污染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某热力站大气污染案、石家庄晋州市某热电厂大气污染案、邯郸市峰峰矿区某焦化公司大气污染案、沧州市献县某铸造厂大气污染案。
河北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呈现新特点
经过近年来的连续打击,小电镀、小冶炼等“十五小”作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已明显降低。但是,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环境犯罪的隐蔽性更加凸显,尤其是一些水泥、焦化、玻璃、钢铁等涉气企业,出现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具有产业链性质的区域规模性非法排污和篡改监测数据等技术性违法犯罪逐渐增多。同时,在河北公安机关查办的环污案件中,异地非法倾倒废料案件逐渐增多,并且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作案规模不断增大。
之所以出现一些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弄虚作假,不排除存在一些基层环保监测人员故意瞒报,甚至权力寻租牟取经济利益。事实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成为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
“利剑斩污”还需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公检法三家全部设立起生态环保专职内设机构。此次专项行动也是检法机关成立专职队伍之后,公检法环四家合力攻坚的首次战役。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解决企业技术性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要依靠公安、检察院、法院、环保四部门的联合执法,各级环保部门借助网格化环境监管手段,整合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等科技执法手段,发挥科技执法作用,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有效破解环境执法“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等问题。
河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处长周宏伟表示,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环境评价、环境监管、产能淘汰、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坚决铲除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充当其“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对于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河北检察机关还将大力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真正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动态监控,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的问题。
(据人民网、法制日报、河北日报、长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