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文安县审计局“三方面”加强审计问责机制建设

16.08.2014  16:44


        一是通过立法明确问责客体及问责程序。科学、合理、公正地界定问责客体,实现权、责的统一。建立权利、责任、义务三者有序的平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行政人员的责任观念,保障问责的公平性。
        二是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与机关处理联动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配合,促进审计结果在行政监察工作中的利用;加强审计机关与舆论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协调配合,让公众知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是完善审计报告制度,促进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落实。对审计结果公告中出现的问题,应实行后续追踪审计,对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整改报告制度,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做出书面报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