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强调:彻底清理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1.13),市长王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时提出,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理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
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分类处理原则、见人见事原则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来开工和在建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商业房地产等项目,以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项目等。其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行为的,也要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并尽快处理。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查控和处置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实施查封施工现场和强制拆除。对处于坑槽或地面阶段的违法项目要坚决予以拆除、回填;凡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要全部停工,拒不停工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对已经封顶和入住的违法项目,要依法依规履行处罚;对严重超容积率建设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对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贪赃枉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违法工程建设的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和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措施》。会议指出,对各部门、各单位违规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和出台的各类收费文件,立即废止停收,一律取消。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惩处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