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教育局通知 :中小学生转学须在新学期第一个月办理

07.02.2015  21:09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严肃学籍管理,规定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办理转学业务。为确保学籍转接工作顺利进行,在学校审核转入时除需提供申请转学的一般材料外,还需提供由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在校生查询”打印出的学生信息明细表,不得随意编造学籍信息申请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