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累计下拨救助金229.48万元 救助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657名

04.08.2015  18:15
  为保障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基本生活,解决患病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日,唐山市民政局下拨2015年第二季度市级大病救助金43.45万元,救助大病贫困患者92名,自去年9月开展大病贫困患者救助工作至今,全市已发放市级大病救助金229.48万元,救助大病贫困患者657名。

  去年9月,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关于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患20种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无亲属抚养的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人及家庭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进行救助。患病困难群众向属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属地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上交至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核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三重保障后自付费用50%、最高5万元的救助。为加强救助资金保障,市民政局将市级救助资金由2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目前,救助工作按季度开展,救助对象主要为低保、五保等贫困患者,所患病种以肺癌、终末期肾病、脑梗死、乳腺癌、白血病、胃癌等重特大疾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