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资金合力 打造大社会救助体系——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改革社会救助机制
“户主姓名:张志强,年龄:39岁,住址:砂轮厂家属院,工作单位:无,家庭月收入:1180元(低保),儿子身体状况:病……”在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北大街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负责人张朝阳拿出了这张《困难家庭摸底调查表》,上面详细记录了张志强因儿子患病导致家庭贫困的情况。“我们入户调查后,发现张志强家除了能享受低保外,还在关爱基金日常救助和医疗救助的范围,也符合计生、住房等救助部门的救助要求,于是为张志强协调、申请了多项救助资金。”张朝阳介绍说。目前张志强一家除每月领取低保外,还能享受关爱基金每月800元的日常救助,每年最高5000元的大病救助,医疗费用自费部分70%比例的一次性补助,计生、住房等部门发放的计生特困家庭救助、住房补贴等,家庭经济困难得到了缓解。
特困户填写一张表能申请多项社会救助,救助部门从“被动救助”变为主动救助等,都是近年来邢台市桥东区探索社会救助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几年来,针对社会救助力度不足、分散救助效果不佳等问题,桥东区不断探索、深化救助机制改革,以资金统筹为切入点,通过设立关爱基金,实施“3+1+2”工程,使救助体系由原来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城乡医疗救助及分散在各职能部门专项救助为辅助,转变为“城乡低保为基础、关爱基金救助为补充、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为统筹”的大社会救助体系。
设立“关爱基金”,迈出改革第一步
桥东区区长刘金宇介绍说:“由于低保的准入以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为条件,有些家庭虽然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却因家中有人患重病、子女上学或发生其他突发性事件而入不敷出,陷入贫困,甚至比低保户还困难。”为加强社会救助的广度、力度,桥东区财政局从2012年起设立“关爱基金”,对享受各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进行救助。2012—2015年,区财政从预算中共安排2000万元(2012年300万元、2013年500万元、2014年600万元、2015年600万元)用于“关爱基金”救助。截至2015年6月,累计救助27570人次,发放救助金1882.926万元。四年来,“关爱基金”在资金整合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救助金额不断提高,救助项目也不断增加,逐步扩展为日常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其他救助等六类,对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织密救助网底的作用。区财政局局长姚志民介绍说:“目前桥东区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较多,所以日常救助和医疗救助的申请量最大。”其中,因病、因残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且家庭成员无就业能力的,每月按800元、500元两个档次按季发放日常救助资金;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特困家庭,在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剩余自费部分按70%的比例从关爱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
“3+1+2”,打造大综合救助体系
“关爱基金”是社会综合救助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但这种整合还只是初步的和低层次的。困难户想申请社会救助,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跑民政、残联、工会、计生、住房等多个部门,重复填写多份情况表,等待各部门入户调查,之后办理相关手续,要想全部办下来至少几个月的时间。而且社会救助资金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或组织,相互间协调性较差,缺乏整体设计和统筹,难以形成合力,不能充分发挥有限救助资源的最大效应。为进一步解决多头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2014年,在河北省财政厅的指导下,桥东区开始着手实施“3+1+2”工程,即实施机构、政策、资金三大整合,建立一个综合救助信息平台,健全监管审查、长效救助两项机制,有效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救助项目,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了救助效能。
“3”:实施机构、政策、资金三大整合。“2015年初,桥东区成立了综合救助领导小组,以统筹、合理配置全区救助资源。我们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救助中心,从民政局、残联、计生等有救助职能的部门中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综合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桥东区区长刘金宇介绍说。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组织,构建起横向连接各职能部门、纵向延伸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救助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救助政策的整体把握和统一实施,桥东区对各职能部门的救助项目、申报条件、执行标准等各项救助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共梳理出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就业、住房、救灾等7类20项救助政策,编印了《桥东区社会救助政策汇编》,研究制定了实施操作指南,让救助工作更加清晰,也避免了重复发放或发放不到位。现在困难群众只要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社会救助窗口,就能了解到全区所有救助项目和政策,填写一份《困难家庭摸底调查表》,就能申请多项救助。
为避免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与综合救助体系分割,确保资金随机构和政策的整合实现统筹管理,同时使资金得到高效化使用和最优化配置,桥东区大力整合救助资金,在资金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划拨,由区综合救助中心负责审核,各救助职能部门每年向区综合救助中心上报救助计划和救助金额,救助中心与财政部门进行审查备案,掌握底数。实施救助时,所有涉及资金发放的问题均由救助中心处理和审批,财政部门结合救助中心审批意见,按救助任务核清发放金额和发放对象,并直接将救助款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不再转交部门发放,形成了救助资金“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分配新机制,避免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多头审批、运转不畅的问题,同时杜绝了性质相似的救助资金重复发放,造成救助对象“待遇叠加”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有限资金的使用效能,也最大化地确保了全区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1”:构建一个综合救助信息平台。为强化机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整合,加强综合救助体系的运行管理,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桥东区在省财政厅指导下,着手建立了以救助对象信息、救助机构信息、救助服务记录等三大数据库构成的综合救助信息平台,为困难群众、各级救助职能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救助信息查询,从救助对象的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到救助机构的救助条件、申请流程,再到救助资金的发放数额等,都可以方便准确地查询,使各救助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目前,该平台由区综合救助中心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控、信息统计、政策发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居均开通端口,及时上传救助信息,促进资源共联共通,不仅提高了救助申报、救助审核、救助实施、救助信息查询等工作的效率和便捷度,也形成了“三大整合”的统一抓手,进一步强化了各类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的有效整合。
“2”: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救助两项机制。在强化资金整合的同时,桥东区不断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审查机制,确保资金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使用。对救助对象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操作。同时,每半年对救助家庭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式。严格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将实施救助的对象、救助项目、救助金额等信息及时公开,将社会捐助资金的来源、去向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阳光运行,公平公正。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贪污、挪用、扣压救助资金的机构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坚决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通过走访几家低保户,记者了解到,困难家庭往往不是因为某一个原因导致的贫困,通常是遭受了失业、大病、意外等多方面打击。“输血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再大、范围再广,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改变贫困现状。因此,桥东区着眼强化“造血式”的帮扶救助,不断健全长效救助机制,力争扩大资金的救助效应。在养老方面,对有就业能力的贫困群众安排就业后,属于企业就业的由企业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属于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由政府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同时为其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无就业能力的贫困群众,由政府从关爱基金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从而为困难家庭人员提供了长期保障。在就业方面,由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特困家庭情况登记,了解需就业人员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情况,通过培训技能、联系岗位、依托社会中介组织安排就业三种途径,帮助特困家庭人员实现就业,解决特困群众的“饭碗”之忧。
在社会救助的实践中,邢台市桥东区还探索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路子,即社区人员将工作机会优先提供给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达到了“一份救助,多方受益”的共赢效果。天一社区的张克英老人和卢兰方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今年95岁的孤寡老人张克英,患白内障,耳背也越来越严重,无人照料生活。而相隔几栋楼的低保户卢兰方今年42岁,公公、丈夫均生病在家,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里离不开人,难以出去打工挣钱。社区居委会出面将两个困难户“配对”,让卢兰方来照顾张克英,每天去张克英老人家4个小时,为她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将张克英每月的托养补贴转给卢兰方,这样一笔钱解了两家难,两家都很满意。
几年来,桥东区不断探索、深化社会救助机制改革,通过实施“3+1+2”工程,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效率,使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有医疗、有学上,搭建起覆盖面广、协调性强、针对性高的大综合救助体系,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张敏 何菲 姚冬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