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的正式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正式通知, 201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安排在7月18日上午9:30-11:30进行。从2015年起,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70分,当年有效;71-90分,两年有效;91分以上,三年有效。
一、人员范围
我校符合《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冀宣文[2014]43号)和附件中《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并负责填写《2015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职称科邮箱:[email protected].)。报考人员准确填写《2015年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打印在一页纸上,不可扩表并粘贴照片)及《2015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准考证》(均贴好照片,考场号、准考证座位号及考试地点由省直工委宣传部填写),另交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请于7月2日下午五点前,由单位汇总后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职称科。
三、复习范围
有关考试复习材料见附件,也可自行在长城网-时代楷模网-政工职评工作中下载。
四、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报考人员范围只适用于政工业务考试报名,本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时间尚未公布,具体参评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及评审政策以有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请有关人员注意校园网主页具体通知。
联系人:齐伟华 电话:80789897
人事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