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河北县域所有公立医院

23.09.2015  13:40

  22日下午,河北省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工作的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以来全省医改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医改工作。河北省政府副省长许宁,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绍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靖主持。

  根据2014年度河北省医改考核评估结果,全省11个设区市基本完成了年度医改目标任务,其中,石家庄、唐山、承德市综合考核成绩突出,经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石家庄、唐山、承德市为2014年度医改工作先进市。

  20l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

  会议公布《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和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提升看大病、解难症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就地就近就医的目标。

  《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l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绩效,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资金。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指出,河北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改革既定要求,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631”补偿政策。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对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

  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科学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拉开收入差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不包括药品、耗材支出)比例,力争到2017年占比不低于40%。严禁设定科室、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