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综合改革督导组到保定市调研督导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23.09.2014  15:16

              2014年9月17日至18日,省社综合改革督导组霍英欣等一行3人,先后到保定市富农供销合作有限公司、高碑市供销社、易县供销社、曲阳县供销社调研督导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保定市供销社调研员康福生、合作指导处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富农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及三个县(市)供销社负责人,开展土地托管、流通网络建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金融体系创建、在“北京新发地河北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区”设立农民合作社销售专区等方面的改革进展情况,并到实地进行了调研指导。

霍英欣指出,保定市供销社系统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改革,在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在土地托管服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体化运营等工作进展较快。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更快发展,只有供销社更好、更快发展,才能更好地为农服务,保定市供销社创办富农供销合作公司及部分县(市)社改革创新的探索,都为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一是进一步发展土地托管、农副产品购销等实体经济,靠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二是进一步明确符合县(市)供销社各自实际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围绕发展抓改革,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外部环境等问题。三是围绕经营体系创新,打造供销社自己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经营团队,提升现有企业的经营能力、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树立品牌形象,靠品牌影响力扩大网络覆盖面,实现低成本扩张,增加规模效益。四是注重研究、掌握国家有关部门相关项目资金的立项指南和投向,有针对性进行项目策划与开发,争取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