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收入计税困难 个税改革或延至“十三五”

14.07.2014  11:01
  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公布,下一步落实总体方案中的具体细节成为当前的要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正联合其他部委对具体税种改革工作进行研讨。不过,相比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大致的时间表,房产税和个税改革至今仍无明确的进度表公布,也一度成为关注重点。   
  早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财税改革中的两大难点便是房产税和个税。“有难度的原因不仅仅是税基、税率等税制方面的问题,很大的原因在于目前这两项税种改革缺乏完整的数据统计以及统一共识,这是改革推进的最大难度。”一位参与过税制研讨的专家坦言。   
  此后,7月初,有消息称,房产税的立法工作将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但具体时间表仍未定。至此,个税改革虽仍由财政部牵头,但按照财税改革的步骤,如果联网工作没有实质进展,预计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或将推迟到“十三五”。   
  明年难完成   
  “按照税制改革的步骤,最先完成的应该是营改增,之后是消费税、资源税等,个税改革年内很难有变化,而明年就是‘十二五’最后一年,估计个税的改革难有大起色。”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之所以迟迟未有明确的时间表,很大原因在于个税改革牵扯的因素过多,其中前期的技术准备就是关键一环。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个税改革势必要有征管数据流的平台,然后才能谈制度的设计以及具体法律条文的修订。“个税改革要建立起一套自然人纳税的征管体系,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征税体系尚属更高层次的体系,因此其建设也需要更长的准备期。”   
  据悉,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征税办法,这种模式没有直接涉及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   
  但在实际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上述因素是有相应考虑的。税制设计中的平均数额和实际支出中的差距逐渐拉大,成了个税改革的一个主要动力。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但是,对于时间表,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却一直没有明确公布。   
  “个税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头戏,但改革难度非常大。”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曾发出这样的感慨。   
  如今,距离“十二五”结束只有一年的时间,个税改革仍未有破冰之举。对此,一些财税界人士纷纷表态,个人涉及到银行间的数据共享,以及包括银行、税务、公安、民政以及房管局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作,这都存在一定难度。   
  刘佐也认为,个税改革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在他看来,最大难度是体制上的限制。   
  优先完成“营改增”   
  虽然个税改革的时间表尚未确定,但在总体方案出台以后,其他税种的改革正在推进。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相关司局部门正在根据《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细则,预计今年下半年会出台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的方案。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下半年,生活服务业和文化体育业将会加入营改增。“这两个行业可能采用简易征收的方式,因为执行起来比较容易,所以应该会较快地推进,预计财政部短期内可能就会出台文件,年内就会实施。”   
  据悉,目前尚未纳入营改增的主要还有四大行业,分别是生活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金融,建筑和房地产。   
  在上述两个行业纳入后,胡根荣认为下一步将是金融业,按时间算的话,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金融业的法规就可能出台,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实施。“因为金融业比较复杂,需要给企业更长的时间准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按照营改增的时间表,明年年底将大致完成,所以当前肯定会优先规划这部分内容,其次才是消费税、环境税和资源税的改革,至于个税改革,估计要到“十三五”的开年。   
  据悉,作为第一部税收法律,个人所得税实施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从最初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到如今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一些缺陷,个人所得税面临着对税基、税率、扣除标准的重新调整和设计。   
  改革初期,个人所得税有效地调节了收入分配,在现行的个税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征收标准最高达到45%,通过税收有效调节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问题。   
  不过,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上的功能逐渐失效。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比重为64.1%,而工薪所得收入占个税收入的比重为62.7%。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呼声渐起,2006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使得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免征额正式走进了历史;2008年3月起,免征额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2011年9月,个人免征额提至3500元。   
  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012年7月,中央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杜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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