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钢铁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

29.09.2014  12:07
根据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钢铁行业排污费征收交叉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支队牵头组织钢铁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组,于2014年9月1日-9月5日,对石家庄各县(市)区及辛集市等8家钢铁企业2013年度排污费征收情况,依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细则》(试行)进行了稽查。针对2013年度钢铁企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5家钢铁企业排污费征收不到位问题,向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下达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完成补征任务,对存在排污费征收程序不规范的县(市)区环保局下达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处理意见书》,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截至9月23日,石家庄市5家企业均已补缴到位,圆满完成了此次钢铁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