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按照《全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支队举办了全市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培训班。
培训会由参加过《全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调度会》、主管全市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副支队长陈永才同志主持,参加过《全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调度会》的副支队长陈永才同志、中队长丁芬同志先后授课。参加培训的有各县(市)区主管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监察大队长、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畜禽养殖执法信息系统》网上录入人员)。
培训会上,陈永才副支队长就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的概念特点、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的必要性、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发展历程、2014年重点工作、相关司法解释、部分领域环境监察指南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丁芬中队长就《畜禽养殖执法信息系统》的填报进行了详细讲解。
陈永才副支队长还全面分析了当前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了国家环保部、省环监局在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上的新理念、新要求。强调了做好2014年度南水北调中线、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矿山环境治理四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注重“四个结合”,落实“四个要求”。
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通过培训进一步坚定了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信心,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掌握了招法,将按照培训会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今年的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