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英烈纪念园管理处第四党支部及省优抚医院优抚病员党支部荣获省直机关“五好红旗党支部”称号

18.07.2018  22:56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选树省直机关“五好红旗党支部”的决定》(冀直字〔2018〕25号),在对推荐候选支部进行调研考察、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决定命名省直187个党支部为“五好红旗党支部”。其中,我厅英烈纪念园管理处第四党支部和省优抚医院优抚病员党支部荣获省直机关“五好红旗党支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