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间:骑车被撞赔偿未到位 如何避免事故理赔尴尬局面

20.04.2016  11:25

孟先生前些天被车给撞了,身体受伤不说,治病花了不少钱,索赔又遇到了困难,万般无奈,他求助了我们栏目。

一见到记者,求助者孟先生就情绪激动的抱怨起来,他告诉记者,自己刚刚出院,不但身体受到伤害,还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而肇事者却一直不露面,这让他既气愤,又无奈。

那么当时孟先生是如何受伤的,他口中肇事者又是谁,为何不肯露面进行赔偿呢?

孟先生说他和妻子在槐安路高架桥谈固东街段的桥下停车场负责车费,3月30日,他骑电动车上班,从非机动车道向桥下拐弯时,正好一辆71路公交车自西向东行驶,撞到了他的电动车后方。

孟先生称,根据裕华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在事故中,当事公交车司机李某负主要责任,孟先生负次要责任。

孟先生称,因为他和妻子的收入不高,家里本来生活就困难,所以他希望对方能够尽快赔偿医药费用。并且当着记者的面,孟先生又电话联系了李某。

还没等孟先生详细询问,李某就急匆匆挂断了电话。那么李某所属的公交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李某所属公交公司车队队长。

不管是李某,还是其所属的公交车队方面,都称要等保险公司核算完孟先生的医药费总额后,才能进行赔付。可是孟先生却表示,目前自己生活困难,并且也有相关的医药费单据,对方只要按照单据赔付医药费就行。而目前保险公司不仅要核算医药费,还要等待他所在停车场管理公司开具的误工等相关证明,这样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那么孟先生所在公司能否尽快的开出相关证明呢?随后记者联系到孟先生所在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所以目前,一方面是孟先生生活困难,需要尽快收到赔偿,而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对全部赔偿费用核算后,才能进行赔付,这样就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孟先生能否有其他方法尽快得到赔偿吗?

那么为了避免孟先生这种尴尬情况出现,在车祸后应该如何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