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

30.12.2016  14:35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确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方共同努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要继续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会议通过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一是推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东中西部均衡发展,尤其要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增加中西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和边疆地区教育投入。继续提高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比例。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实现每一所贫困地区学校都有对口支援学校。保障残疾少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二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提高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新增高教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等延伸,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本科教学制度,逐步建立基于平时学业和统一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一流人才从教。三是优化教育结构。在加强通识教育的同时,优先发展应用技术类和特色院校,新增高校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先进制造、服务业等急需人才。四是扩大教育开放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探索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依法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办法,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会议认为,要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原则,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一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二要以深化改革促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程序,落实内外资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办理时间。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平等对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三要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工作,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四要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鼓励类外商投资可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不断深化中西部对外开放合作。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