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节还未到,省会的一些市民悄悄燃放孔明灯进行祈福。而警方提醒市民,要慎放孔明灯,因为处置不当或担责。
正月初十的晚上,市民王先生下班回家,走到石纺路与胜利北街交口附近时,看到了两名年轻的女孩儿,正在路边燃放孔明灯,“当时,一共两个,一个已经点着了,孔明灯不是要等着没有空气了才能飘起来,正准备升空,另一个就在旁边,包装已经拆封,这个起来了以后,她再拆那一个。”
王先生说,当时其中一只,已经在空中晃晃悠悠徐徐上升,如果升空将完全不由控制。他看到这种情况,赶紧上前予以制止,“发现了以后,赶紧过去让她把那个熄了,也挺难熄的,他那个纸油乎乎的,咱也不知道。”
据石家庄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从大年初一到今天,他们共发现并制止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约二十余起。
供电公司运检部工程师王滨:孔明灯也是烟花爆竹的一种,孔明灯燃放起来以后,如果碰到我们的电力线路,有可能会导致线路掉闸,而且孔明灯是明火,有可能会对线路造成损害,严重的会发生断线,这样也危机燃放孔明灯的人的人身安全。
对此,石家庄警方表示,孔明灯属于明火,极易威胁高压供电设备、燃气站、飞行设备、山林等建筑安全。而正定南城门失火事故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当时城墙上的两层木制阁楼被全部烧毁,损失约100万元,失火原因疑似放飞孔明灯所致。
运河桥警务站站长曹玉坤:石家庄市政府防火这块儿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在市区内楼房密集的地方燃放孔明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如果造成火灾或者损失的,范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者了解到,随着元宵节临近,为防患于未然,省会警方将联合消防大队、森林公安等部门,对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巡查。警方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元宵节期间,不要购买和燃放孔明灯,平安过佳节。(河北电台记者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