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任县九项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狠抓燃煤污染控制。积极推广型煤及清洁燃烧炉具,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原煤散烧;加强对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煤的质量检测,防止劣质煤炭进入企业和居民家庭;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年度计划,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机械制造行业的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的油墨印刷、橡塑制品行业的密炼硫化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进行重点整治,实现达标排放;按要求完成2016年市下达我县的燃煤工业锅炉拆除改造计划;对重点大气排放企业安装实时监控设施,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强化达标管理。 三是加快实施“煤改气”。大力实施“气化任县”工程,积极推广“煤改气”。今年要完成四镇煤改气任务。 四是大力整治燃煤锅炉。本着“应拆即拆,非拆即改”的原则,对城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能改造为天然气的,都要淘汰;城区之外的燃煤锅炉要按照最新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全部达标治理,对无法实现达标的锅炉,予以淘汰。 五是提升面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要求,对所有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进行综合治理,全面达到最新扬尘控制标准要求;抓好道路扬尘整治,城区实现湿式清扫全覆盖,示范区内道路做到全天洒水、路面不干燥;对城区街道和出县口道路两侧加油站、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门前的裸露地面要全部进行绿化硬化;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原料破碎、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无组织排放,加快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封闭式改造。 六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按要求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落实“黄标车”等车辆限行规定;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推广使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提升燃油品质,全县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燃油行为,并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 七是加强焚烧管控。按要求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督导检查力度,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城区内严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等物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是强化应急响应措施。加强预报预警,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促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强化应急管理,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消减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峰值。 九是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对夜间偷排、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案件坚决依法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全方位监控污染源,保障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处理。(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