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四措并举严格水利基建项目资金管理

25.09.2014  14:46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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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文安县水务局以强化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为核心,多措并举,加强控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一是严格批复执行。严格按照概算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意外费用须经三方签证认可,概算调整和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原批复机关审批,严禁未招先建、随意变更设计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等事项的管理,明确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的数额、时限及方式,对合同非正常终止及违约的损失索赔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履行合同,防止合同责任界定不清、违约损失难以获偿的情况出现。           三是严格价款结算。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支出预算、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严禁提前支付预付款、超进度付款、超预算拨款。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规范资金支付,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抵库等各类违规结算行为。   四是严格费用支出。从严控制项目管理费用支出,加强报销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杜绝基建资金胡支乱花等违规行为,防止项目管理费用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