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启动

18.04.2019  20:11

   4月15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省委政法委员会日前印发《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该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最美政法干警”的推选范围为:长期在基层执法岗位和窗口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的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政法干警,曾经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最美(青年)政法干警”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推选条件为: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政法职业精神,具有不忘初心、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崇高品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担当精神,立足本职、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以及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根据实施方案,“最美政法干警”通过自下而上推选产生,活动分为启动实施、推选展示、集中宣传三个阶段。

  4月为启动实施阶段。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市委政法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省直政法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级“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具体方案。同时,全省各级政法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对活动主题进行宣传展示,营造社会氛围,接受群众监督。

  5月至8月为推选展示阶段。“最美政法干警”推选采取“系统推”“媒体推”“网络推”以及自荐等方式。6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从本级“最美政法干警”中择优推选“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报省委政法委;7月30日前,召开推介会,择优遴选出30名省级“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在省级媒体进行推介展示;8月30日前,组成评议小组,从省级30名候选人中确定10名“最美政法干警”、20名“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印发《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通报》。

  9月至12月为集中宣传阶段。省委政法委组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对“最美政法干警”深入采访,进行全面宣传和集中报道,辑印出版《2019最美政法干警》图书,为当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最美政法干警”专栏,通过微视频、微电影、微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展示“最美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和时代风采。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宣传政法工作业绩、树立政法队伍形象的一次难得机遇,从政法基层一线和火热工作实践中发现和发掘政法干警先进典型,从基层干警平凡事迹、点滴小事中寻找闪光点,把他们的动人事迹宣传报道出去。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经相关程序研究确定为“最美政法干警”的,各地各部门在年度评功评奖等方面要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