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聚焦重点 山东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30.09.2016  16:36

  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印发《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围绕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审计试点,为建立经常性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奠定基础。

  《工作方案》明确,按照“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界定责任”的总体思路,摸清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典型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聚焦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选取1至2项开展审计试点,重点审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关注有无贯彻落实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审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关注突破红线约束、突破控制指标等问题;审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关注领导干部有无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干预国有资源出让转让、个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审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揭示和查处挤占挪用、骗取财政资金资金及项目进展缓慢、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审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中重大资源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隐患及相关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反映和揭露自然资源资产严重损毁、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重大典型问题。

  《工作方案》指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漏洞,要加强原因分析,坚持客观求实认定是法规不健全还是有法不依,是体制机制不健全还是有章不循,是工作职责不清还是未履职尽责等;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问题,要分析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因素、是历史因素还是现实因素等,以此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对历史遗留的、短期难以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采取减缓措施的程度和科学论证的效果予以认定责任。

  依据《工作方案》,2016年,山东省审计厅选择东营市、聊城市,同步安排枣庄、济宁、临沂、德州、滨州等10市审计局,对相关县(市、区)开展审计试点,并同步安排1—2个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审计试点;坚持“开门搞审计”,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统计等部门的配合,探索聘请外部专家为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开拓创新,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相结合的审计组织方式,尝试新的审计技术方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相关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并逐步建立情况通报、结果公告、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制度;省厅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并专项开展评比表彰和优秀项目评选,确保审计试点稳步推进。(郑茂霞 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