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拓展公开范围,强化政策解读
落实“五公开”原则,拓展公开范围。实施细则明确,将“五公开”融入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强化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实施细则从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增强解读效果四个层次,对政策性文件解读进行安排。实施细则要求,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厅(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
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实施细则从明确回应责任、突出收集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四个层次对舆情回应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规定,涉事责任部门是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扩大公众参与,汇集民智民力。明确参与范围、规范参与方式、完善参与渠道,实施细则从三个方面对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开辟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制度规范
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数据共享。实施细则明确,要强化政府数据统筹管理,推动政府数据综合利用,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等措施。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实施细则提出,要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同时,要推进全省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打通全省各级政府网站,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全省一体化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络。
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服务水平。实施细则提出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抓好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等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开展第三方评估。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政务公开适用主体作出明确,即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记者 高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