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围绕推进改革发展切实强化法治保障
中央对法治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加强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们深刻体会到,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法治的轨道向前推进。当前,河北的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也处在蓄势待发、乘势而上的关键时期,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至关重要的是抓好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问题。
一、强化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法治保障。调结构是中央赋予河北的中心任务,也是河北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会对经济增长暂时带来一些影响,但在环境、市场、政策的倒逼下,不调就没有出路,就没有希望。抓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过去许多时候是依靠行政推动,这样做有一定效果,但长期看,还是法治手段更稳固、更可靠、更具权威性,也容易为市场主体所接受。比如,落实国家下达河北的“6643”任务,大幅度压减过剩产能,情况复杂,影响面大,立法工作就要及时跟上,对限制什么产能、控制什么项目、鼓励什么产业,从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和规范,特别是运用好环保、技术等标准,增强结构调整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良好法治环境。调结构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就要扩大对外开放、壮大民营经济、加强项目建设、激发企业活力等,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好的环境,最好的环境就是法治环境。比如,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河北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但能否有效顺畅地承接首都的功能疏解、产业转移、要素辐射,靠的不单是地利之先,也不完全是政策优惠,根本的是法治环境。为此,我们首先从加强立法做起,及时废止修改不利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法规,在项目审批管理、企业注册登记、人才引进流动等方面,加紧制定一批新的法规,努力破除影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新的产业、优势产业快速成长起来。这样,我们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产业结构,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就有了坚实支撑。
二、强化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法治保障。京津冀一体化最大的制约因素是生态环境,环境容量有多大,发展潜力就有多大。抓好河北的生态环境,不仅是服务大局之需,而且是自身发展之需。现实中我们感到,治理污染也好,修复生态也好,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以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实现生态建设的常态化。去年以来,我们在以霹雳手段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高度重视抓好法治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围绕推进山水林田湖海整体修复,研究制定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从法规层面促进重点工程的实施,包括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流水网建设和污染治理、湖泊湿地保护、山体修复、绿色河北攻坚、清洁能源替代等。同时,针对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分布式能源建设问题,也在搞一些创制性立法。二是强化人大监督。去年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列入省人代会议程并作出相应决议。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是河北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将此列为依法监督的重点,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开展了专题询问,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国第一个建立环保警察队伍,深入开展“利剑斩污”和“零点行动”,立案侦办案件1400多起,取缔非法企业1300多家,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随着法治化的深入推进,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三、强化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河北与沿海发达省份的差距,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的差距。河北要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必须乘借新一轮改革的东风,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当前的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改革,是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强调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握改革方向,明确重点任务,在继续解放思想的基础上,依靠法治推动各项改革。在实践中,重点抓好两个结合。一是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省人大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地方立法的总体规划,既对每项改革从法治的角度加强研究,又牵头负责民主法制领域的改革工作,使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措施时,一并考虑涉及到的立法工作,对需要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或者需要人大授权的,都要把工作做到位,保障各项改革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二是把人大监督与改革实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对简政放权、发展混合所有制等改革,通过专题询问、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等法定程序和方式加强监督,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要蹄急而步稳。这强调的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法治保障跟上去了,各项改革就能有力有序地向前推进。
四、强化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是人民福祉的基石。河北作为京畿重地,要保持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发挥好首都“护城河”的作用,必须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实际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主要集中在解决办事不公、执法不公、司法不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上。对此,既要加强教育,更要依靠法治。去年以来,我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积极推进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和办事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三个公开”,最大限度地压缩暗箱操作空间,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系统,全部制定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省法院案件审理已全部上网直播,县以上法院也正在全面推开。同时,在政法系统大面积检查抽查办理的各类案件,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多年积累的信访案件,并对一些重复进京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促进了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抓好法治河北、平安河北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