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四项举措”推进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工作改革

29.03.2017  17:33

日前,唐山市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6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情况。为增强考核的精准性、可操作性,体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市政府食安办积极探索考核方式改革,此次考核中主要采取了四项新举措:

一是定制差异化指标体系。在考核内容上针对各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方面的差别,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管理区)制定了差异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在同一指标体系内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设定合理缺项项目,实现了考核指标的“私人订制”。

二是全面优化考核方式。改变过去“年底算账”、“一考定乾坤”的考核模式,精简了程序性考核,不再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在保留传统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更加注重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加大日常考核权重,实现专项工作专项考核、重点工作全面考核、业务工作部门考核,有效提升了考核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是考核过程电子化管理。各地考核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电子格式,实地核查项目随机抽查,并对得分点与失分点进行拍照存档,确保评分结果可追溯,打分过程实行双人负责制,最大限度避免了人情分与登统疏漏,确保了考核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是建立考核后处理机制。对党政同责、基础保障、技术支撑和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分别明确责任部门、拿出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进度。同时市政府食安办对各地存在的问题纳入清单管理,将实行每月督导调度,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真正实现以考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