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京津冀将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余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行动的通知》,有效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工信部、发改委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推动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计划在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领先。
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北京市计划到2015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507辆,重点在公交、出租、租赁、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场内部、大型场站内部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
天津市计划到2015年底重点在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等领域分三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
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1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各示范推广城市在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推广。计划从2014年至201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约租车业务。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公共机构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完成新能源乘用车及专用车推广1940辆。明年底,河北省11个城市计划共建设83座大型标准化充电站、5455个充电桩,对于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公交车场站建设规划;在今后的城市居住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预留充电接口。
京津冀2014年-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总计:20222 北京:8507 天津:6000 河北:5715
河北省2014年-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